學生身體不適要求早退須知

1. 

學生需往校務處 / 醫療室並提出早退。

2. 

校方致電聯絡家長。

3.

為確保同學之安全,身體不適者未獲家長 / 親屬陪同,不得離校。另親屬必須為成年人。

4.

倘學生身體不適情況嚴重,惟家長 / 親屬未能即時到校,校方將安排救護車接載學生往醫院診治。

5.

    高年級同學倘於校外午膳期間突感身體不適,抵家後須家長立刻致電校方通知離校早退事宜,並需翌日呈遞家長信以茲證明,否則作曠課論。